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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刑罚的种类及其特点是怎样的(我国刑罚的种类)

时间:2023-07-27 19:51:25 来源:互联网 分享至:

1、你好中顾网鲍毅律师为你解答 根据《刑法》第32条、33条、34条的规定,我国刑罚种类有: (一)主刑。

2、所谓主刑,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3、主刑的特点是:只能独立适用,不能附加适用。

4、对于个体犯罪,只能适用一种主刑,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。

5、主刑具体包括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。

6、 (二)附加刑。

7、所谓附加刑,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,也称从刑。

8、附加刑的特点是:可以附加主刑适用,也可以单独适用。

9、在附加适用时,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。

10、附加刑具体包括罚金、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。

11、 (三)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。

12、《刑法》第35条规定,对于犯罪的外国人,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。

13、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(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)。

14、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,也可以附加适用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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